如何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,我想问一下
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:
1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;
2、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,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,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;
3、准予登记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
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是:
1、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;
2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;
3、符合法律规定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;
4、办理备案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是:
1、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;
2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;
3、符合法律规定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;
4、办理备案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【温馨提示】
以上回答,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,请您谨慎进行参考!
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,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,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。
1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;
2、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,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,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;
3、准予登记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
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是:
1、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;
2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;
3、符合法律规定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;
4、办理备案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注册分公司办理流程是:
1、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;
2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;
3、符合法律规定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;
4、办理备案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
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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